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存款人一次存入本金,约定存期,发给存单或定期一本通存折,以存单或定期一本通存折作为支付凭证,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储蓄存款。
基本规定:
1、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元,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
2、在办理开户时,可与开户网点约定存款到期后是否需要自动转存。约定自动转存的,若在存期到期日未支取,自动将原本金加结计的利息作为下一个存期(存期与原定存期相同)的本金并按原存期及转存日期挂牌利率计付利息。
3、可提前支取:如果客户急需资金,可办理提前支取。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且支取后余额不低于起存金额。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剩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可用于办理质押贷款:如果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单临近到期,但又急需资金,客户可凭以办理质押贷款,以避免利息损失。
5、若办理提前支取,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证件。
6、约定自动转存的定期储蓄存款过期支取即视为下一存期的提前支取,需参照提前支取提供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