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2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嘉善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一以贯之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持续写好写实“破难而进抓转型”“勇猛精进扩规模”两篇文章,交出了一份有显示度、有竞争力的高分答卷。为有效维护存款人、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经营透明度和规范性,接受各方监督,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行新聘任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报告附后)。现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定报告如下(以下数据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会计报告有关内容
本行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组成。会计报表主要有本行编制的2022年末资产负债表、财务损益表和其他有关附表。主要的经营情况概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和存贷款
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资产总额5361081万元,同比增加823150万元;负债总额4983544万元,同比增加789078万元。各项存款余额4512079万元,同比增加939864万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3139334万元,同比增加53275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700221万元,同比增加719649万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1105153万元,占贷款总额29.87%,同比增加82412万元;绿色贷款余额197407万元,占贷款总额5.34%,同比增加156608万元。年末存贷比例82.01%。
(二)财务收支、分红与拨备情况
2022年度,本行财务总收入233385万元,同比增加19012万元;财务总支出(含所得税)189038万元,同比增加12058万元;实现税前利润总额55322万元,同比增加8694万元;净利润44347万元,同比增加6954万元;股东权益报酬率12.1%,同比增长0.87个百分点,每股红利0.14元。年内计提减值准备21534万元,年末拨备覆盖率达496%。
(三)资本构成与资本充足率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股本金总额66970万元,同比增加1951万元;每股净资产5.64元,比年初增加0.36元。资本公积43万元,一般风险准备131169万元。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口径,资本充足率为13.42%,同比减少0.89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70%,同比减少0.63个百分点。
二、各类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状况
(一)信用风险状况
1.信贷资产质量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不良贷款余额23677万元,比年初增加4122万元;五级不良贷款率0.64%,比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按分类看,次级类余额9250万元,比年初增加515万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0.25%;可疑类余额11497万元,比年初增加920万元,占比0.31%;损失类余额2929万元,比年初增加2687万元,占比0.08%。累计新发生不良贷款285户13377万元(不含信用卡),其中新发生对私类不良贷款268户,金额6813万元;对公类17户,金额6564万元。累计处置不良贷款9445万元,其中现金清收7059万元(清收对公类3415万元、对私类3644万元),核销2386万元。
2.大额风险暴露情况
非同业业务。截至2022年12月末,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余额14997万元,占一级资本净额3.98%,控制在一级资本净额的15%限额内,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2.5%以上有1家,风险暴露余额14997万元,未超一级资本净额15%的限制。非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28445万元,占一级资本净额7.55%,控制在一级资本净额的20%限额内。
同业业务。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472295万元,一级资本净额376625万元。单一同业客户风险暴露余额59219万元,占一级资本净额15.72%,未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的限额。同业客户大额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10%以上有8家,风险暴露余额429646万元。同业集团客户风险暴露为0。
大额贷款控制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最大一家集团客户为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余额29239万元,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为6.19%,比年初增加0.31个百分点。最大一家贷款客户为嘉善县凝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贷款余额15000万元,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3.18%,比年初增加0.35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占一级资本净额2.5%以上(含)大额贷款共11户,余额129470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例3.5%。
匿名客户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末,匿名客户的风险暴露余额61637万元,均为投资的货币基金产品,具体为兴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二)流动性风险状况
2022年末,本行流动性比率为53.05%、核心负债依存度为78.52%、流动性缺口率为65.29%,分别满足监管下限25%、60%、-10%的标准,指标值合理,资产流动性较强,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抵御流动性风险隐患的要求。
(三)表外业务有关情况
1.担保承诺类。截至2022年12月末,担保类业务余额116687万元,承诺类余额45398万元,风险分类均为正常类。
2.中介服务类。代理保险方面不存在风险隐患。年内,人寿险办理121笔,保费收入561万元,手续费收入121万元;安贷宝办理4182笔,保费收入469万元,手续费收入147万元;财产险办理1256笔,保费收入299万元,手续费收入53万元。保管箱业务方面不存在风险隐患。年内,新开户6笔,租金收入0.5万元;续租8笔,租金收入1.4万元。代销理财和代销贵金属业务方面,截至2022年12月末,代销理财余额14200万元,代销贵金属全年销量为302万元。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声誉风险,管理人风险、操作风险、销售合规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与本行合作代销理财业务和代销贵金属业务的公司,均由省行统一准入和对接,通过省行的层层把关与行内的审慎准入,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规范化处理。
3.代理投融资类。代客理财业务方面。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自主管理的代客理财业务余额为199848万元,在2022年11-12月债券市场剧烈波动的情况下,本行代客理财业务兑付波动较小,最低兑付收益为3.03%,较市场上其他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发行产品的平均兑付收益高150BP左右。在债市企稳后,客户迅速回流,2023年1-2月期间,代客理财产品基本上在募集日开始日即募集完发行额度,客户需求的热情高涨,保证了本行理财业务的稳定发展。截至2022年12月末,委托贷款余额3000万元,该户分类为正常类。
(四)市场风险状况
1.2022年末本行利率风险资本要求1684万元,当前利率下行周期还未结束,接下来将进入货币政策观察期和等待期,今年全年利率预计将先下后上,短期内本行利率的重新定价风险存在。
2.汇率风险分析。2022年末本行累计外汇风险敞口6428万元,累计外汇风险敞口占资本净额的1.36%,小于监管标准(≤20%),汇率风险对本行市场风险的影响较小。
(五)操作风险状况
2022年本行继续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三强化一提升”活动,落实“浙江农信系统2020-2022年案件风险防控三年行动方案”目标要求。以“巩固深化年”为主题,筑牢案件风险防控“员工行为自律、业务条线管理、内控治理监督”的“三道防线”。2022年操作风险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继续保持平稳可控态势。
1.强化政策制度学习,提高员工能力水平。一是加大合规学习教育力度,制订教育培训活动实施细则,突出政治理论和廉政教育、风险合规、信贷业务、队伍建设、其他业务五项教育培训重点。二是坚持线上线下、专题集中学习和参观学习、邀请外部专家学者与挖掘内生动力三个结合,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先后开展贷款三查、法律实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规(案防)警示教育、反洗钱、柜面业务风险防范、信息安全等40多项培训。
2.强化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员工思想意识。一是落实“巩固深化年”任务,严格自查自纠,弥补内部控制失效、风险管理不力、制度建设和执行力严重不足等短板,推动形成以制度管业务、以制度管机构、以制度管人员的良好机制。二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坚持贯彻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切实监督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三是通过合规谈心谈话、家访等途径,增强员工事业心和责任感。针对个别员工合规理念存在偏差,持续加强教育、管理和预警提示。
3.强化操作风险管理,规范查违纠错制度。一是充分利用信贷业务风险常态化、集约化贷后检查,对个人贷款、快速出险贷款、重大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不良资产处置等开展检查。2022年查处各类操作风险违规,给予批评教育15人次、警告处分2人次、记过处分3人次;经济处罚385人次、处罚金额17.2万元。二是针对年轻客户经理群体,设定13项定制化课题,组建以支行新任中层干部为核心力量的讲师团队,开发适合于新任客户经理的业务知识专业性培训课程。三是夯实“贷放分控”展业模式,全面落实三台八岗和信贷核保,设置专岗对支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辅导。
4.强化员工行为管理,严防风险背后“人”的问题。一是全力推进流程银行建设,修订完善《合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员工行为管理办法》《工异常行为管理细则》等多项规范性制度,从违规惩戒、廉洁从业、合规经营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可为”“不可为”界限。二是每半年开展员工日常行为动态考核,全行员工填制《员工日常行为考核表》、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填报《负债申报表》,各考核人结合掌握情况,对每位员工“画像”。同时,通过科技手段,聚焦“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经商办企兼职”等可疑点,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开展定期排查。
三、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行关联交易余额为31777万元,占年末资本净额的6.73%,其中,表内用信余额28299万元,表外用信余额3478万元(含保证金1749万元)。
1.授信类关联交易变动情况
2022年12月末较年初关联交易余额减少2743万元。
2.重大关联方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未出现单笔金额超资本净额1%的授信类关联交易,也未出现一个关联方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超资本净额5%的情况,故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
3.主要股东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末,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董事彭文卫控制的关联集团用信净额3850万元,均为表内用信,其中嘉善舜龙服饰辅料有限公司2850万元,嘉善长宏工程塑料厂1000万元。董事董文松控制的关联集团用信净额990万元,均为表内用信,为浙江拳王宠物食品有限公司990万元。董事胡敏浩控制的企业浙江龙森木业有限公司用信净额3700万元,其中表内用信3550万元,表外用信320万元(包含保证金170万元)。董事姚春贤控制的企业云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信净额599万元,其中表内用信300万元,表外用信598万元(包含保证金299万元)。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2022年,审计部紧紧围绕省行“改革落实年”的目标和监管部门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以问题风险为导向,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5个,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反洗钱、不良资产处置真实性、关联交易、资金和理财业务、2021年报后续专项审计及大云支行内部控制审计评价等等,并按月开展计算机辅助非现场专项审计和7个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上述审计项目共发现问题145个,发出整改通知书58份,提出建议76条,提出处罚建议214条,处罚金额10.08万元,同比上升140%,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1人。
五、公司治理情况
(一)经营决策体系
本行股东大会是本行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负责对各项业务活动监督和检查。行长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本行的日常经营工作。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管理和监督。本行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其核心目标是在尊重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股东价值的长期最大化。
(二)股东大会情况
1.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提前20天以网络公告及电话方式通知到各股东,并按规定进行股权登记及出席股东大会预登记,股东人数、权重及股权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2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本行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总行三楼2号教室。出席股东48人,所持股权及受托股权527054728股,占总股份的81.06%,出席会议的股东比例和大会程序符合《章程》及银保监会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方交易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解聘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及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报告(草案)》。
本行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总行三楼2号教室,出席股东48人,所持股权及受托股权530298899股,占总股份的79.18%,出席会议的股东比例和大会程序符合《章程》及银保监会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报告(草案)》。
2.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如下职权:制定修改本行章程;对本行上市作出决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应当由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规章制度;选举和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本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审议批准本行依照法律规定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审议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的议案;审议批准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股权投资重大资产收购和处置事项,审议本行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对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次级债券或混合资本债券作出决议;对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支持“三农”发展和确定农业贷款比例的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行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1.董事会构成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章程》及银保监会有关规定。本行于2021年6月份完成董事会换届,第三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7名,非执行独立董事2名,成员包括:蒋伟军(执行董事)、沈毅(执行董事)、张达维(执行董事)、徐秋莉(执行董事)、姚春贤(大股东云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非执行董事)、彭文卫(主要股东嘉善舜龙服饰辅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非执行董事)、胡敏浩(主要股东浙江龙森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非执行董事)、董文松(主要股东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非执行董事)、林福忠(嘉善福腾粮油商贸有限公司监事,非执行董事)、吴学松(陶庄镇汾湖村党总支书记,非执行董事)、沈志明(嘉善江南龟鳖种苗繁育场法人代表,非执行董事)、马俊(退休,非执行独立董事)、陆敏凤(嘉兴银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非执行独立董事)。
上述董事均能勤勉尽责忠诚履职,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2.董事会职责
本行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订本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决定本行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并批准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制订本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制订本行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股份回购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次级债券或混合资本债券的方案;制订本行的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选举产生董事长,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和合规、财务、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需要由董事会聘任的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审议批准上述股东大会权限范围以下的本行对外投资资产购置不良资产处置呆账核销对外担保资产抵押,以及大额授信重大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等事项;制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批准本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批准本行的资本补充规划和实施方案;拟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制定修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确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决定本行信息披露事项,并对本行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请续聘或解聘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听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的报告;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
承担股权事务的管理责任;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3.董事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在2022年度共召开4次正式会议、1次临时会议。
2022年4月8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会议地点为总行三楼3号会议室。审议通过了《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方交易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的报(草案)告》《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市场风险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合规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大额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薪酬分配(预算)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经营目标(绩效考评)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限额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解聘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及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机构业务规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机构业务准入规划(草案)》《嘉善农商银行董事会授权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报告(草案)》,并征求董事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7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会议地点为总行三楼3号会议室。审议通过了《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一季度业务经营工作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一季度关联方交易情况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一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改关联方名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改部分风险偏好和限额指标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草案)》,并征求董事意见建议。
2022年7月5日本行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在董事微信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志华拟受让股权的报告(草案)》,并征求董事意见建议。
2022年8月18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会议地点为总行三楼3号会议室。审议通过了《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上半年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二季度关联方交易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上半年度市场风险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洗钱自评估结果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印发数据治理管理制度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合规政策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股权专项治理的自查报告(草案)》,并征求董事意见建议。
2022年11月18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会议地点为总行三楼3号会议室。审议通过了《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三季度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三季度关联方交易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合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案防工作办法的报告(草案)》,并征求董事意见建议。
(四)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1.监事会构成情况
本行监事的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本行第三届监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成员包括:张舒(监事长)、仓志刚(职工监事)、万州亮(职工监事)、张甫金(嘉善县富金电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监事)、沈永年(嘉善凝新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监事)、陆明荣(嘉善县千窑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监事)、王木根(嘉兴天洪铸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外部监事)、陈林海(嘉善县惠民街道张汇社区书记,外部监事)、陈春雷(嘉善县天凝镇洪南村书记,外部监事)。
2.监事会职责
本行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建议、进行提示、约谈、质询并要求答复;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行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2022年度共召开常规会议4次,未组织召开临时会议。
2022年4月8日本行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嘉善农商银行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结构的决议(草案)》《嘉善农商银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草案)》《嘉善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报告和监事会自我评价报告(草案)》《关于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督报告(草案)》《关于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监督报告(草案)》《关于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关于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压力测试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关于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反洗钱管理情况监督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监督报告(草案)》《关于嘉善农商银行对聘用2021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报告(草案)》关于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薪酬考核与管理的监督报告(草案)》《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董事会授权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方交易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市场风险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合规建设实施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大额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薪酬分配(预算)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经营目标(绩效考评)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风险偏好及风险限额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解聘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及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机构规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机构准入规划(草案)》,听取了《嘉善农商银行关于2020年度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关于修订<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年报审计的管理建议书》,并听取监事意见建议。
2022年6月7日本行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一季度业务经营工作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一季度关联方交易情况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一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改关联方名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改部分风险偏好和限额指标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草案)》《关于明确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成员结构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关于嘉善农村商业银行2021年度监管的意见》《浙同方会专〔2022〕231号关于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薪酬考核与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浙同方会专〔2022〕232号关于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业务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浙同方会专〔2022〕233号关于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本外币反洗钱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浙同方会专〔2022〕234号关于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听取监事意见建议。
2022年8月18日本行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上半年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二季度关联方交易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上半年度市场风险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洗钱自评估结果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印发数据治理管理制度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合规政策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股权专项治理的自查报告(草案)》《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增补候选人的报告(草案)》,听取了《嘉善农商行2022年上半年反洗钱工作报告》《2021年嘉善农商银行网络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浙同方会专〔2022〕235号关于嘉善农商银行内部控制的专项审计报告》《职工监事朱琴华的请辞报告》,并听取监事意见建议。
2022年11月18日本行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三季度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三季度关联方交易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2022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合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修订案防工作办法的报告(草案)》《关于增补第三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报告(草案)》《嘉善农商银行关于调整第三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报告(草案)》,听取了嘉善农商银行第三届职代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增补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选举结果报告,并听取监事意见建议。
(五)经营管理层
本行经营管理层的任职资格和选聘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到报告期末,本行经营管理层由4名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中沈毅担任行长,主持业务经营管理工作,分管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合规风险部工作;张达维担任副行长,分管公司金融部、金融市场部工作;徐秋莉担任副行长,分管零售金融部、科技信息部工作;黄晓担任副行长,分管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安全保卫部以及工会工作。经营管理层分工明确,能够遵守勤勉、诚信原则,忠实履行本行《章程》各项规定,在董事会的授权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积极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六)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内部设置公司金融部、零售金融部、金融市场部、财务会计部、合规风险部、审计部、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科技信息部、安全保卫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办公室12个部(室),通过有关职责分工文件,明确界定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本行下辖机构网点37个,其中支行(营业部)18个,包括:营业部、魏塘支行、罗星支行、新城区支行、科技支行、城西支行、惠民支行、大云支行、西塘支行、丁栅支行、姚庄支行、干窑支行、天凝支行、洪溪支行、杨庙支行、陶庄支行、商城支行和大舜支行;分理处19个,详见附件。
六、年度重大事项
(一)最大十名股东、主要股东及报告期内变动等情况
1.本行前十名企业法人股东持股情况(金额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余额 |
持股比例 |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并持股比例 |
云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37,076,931 |
5.54% |
5.66% |
嘉善舜龙服饰辅料有限公司 |
33,508,519 |
5.00% |
5.00% |
浙江龙森木业有限公司 |
33,508,519 |
5.00% |
5.00% |
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 |
25,054,873 |
3.74% |
3.78% |
嘉兴兴惠电子有限公司 |
7,644,782 |
1.14% |
1.18% |
嘉善县千窑建材有限公司 |
7,065,164 |
1.05% |
1.06% |
浙江神州毛纺织有限公司 |
5,969,330 |
0.89% |
0.96% |
嘉善嘉盛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
5,969,330 |
0.89% |
0.93% |
嘉善县创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
5,969,330 |
0.89% |
0.89% |
浙江明腾商贸有限公司 |
5,969,330 |
0.89% |
0.89% |
嘉善汇丰贸易有限公司 |
5,969,330 |
0.89% |
0.89% |
本行最大十家企业法人股东变动情况:2022年7月份,本行主要股东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74%)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首次收购本行股份(涉及235357股,占总股本比例0.04%),收购后合并持股比例为3.78%。
2.本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金额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余额 |
持股比例 |
何新法 |
3,080,328 |
0.46% |
陆海金 |
2,187,381 |
0.33% |
包淑良 |
2,160,106 |
0.32% |
刘卫华 |
1,800,341 |
0.27% |
陆舫兴 |
1,620,459 |
0.24% |
蔡亚芳 |
1,412,143 |
0.21% |
张永明 |
1,352,142 |
0.20% |
滕文明 |
1,260,692 |
0.19% |
王志达 |
1,200,730 |
0.18% |
李坚 |
1,191,757 |
0.18% |
本行最大十名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年内,蔡亚芳、张永明、王志达受让股份,持股比例升至0.21%、0.20%,0.18%,进入前十大自然人股东。
股金种类 |
户数 |
股金余额(股) |
占比(%) |
员工股 |
387 |
111335415 |
16.62 |
法人股 |
119 |
282248499 |
42.15 |
社会自然人 |
2339 |
276112218 |
41.23 |
合计 |
2845 |
669696132 |
100 |
4.主要股东有关重要信息。主要股东(大股东)云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姚春贤,其中姚春贤持股比例90%、姚春飞持股比例10%,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所控股的企业包括嘉善峻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嘉善捷诚物流有限公司、浙江伟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格利安(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积可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主要股东嘉善舜龙服饰辅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彭文卫,其中彭文卫持股比例33.5%、彭伟芳持股比例33.25%、何金美持股比例33.25%,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所控股的企业包括嘉善长宏工程塑料厂、嘉善银龙服饰辅料厂(普通合伙)等。主要股东浙江龙森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敏浩,其中胡敏浩持股比例50%、宋文娟持股比例50%,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所控股的企业包括嘉兴市龙森木业有限公司等。主要股东浙江拳王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董文松,其中董文松持股比例67%、林杏花持股比例33%,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所控股的企业包括浙江拳王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嘉善拳王休闲农庄有限公司、嘉善拳王食品有限公司、嘉善拳王置业有限公司、嘉善文松氧吧农场等。主要股东林福忠持股比例0.04%,其控股的企业为嘉兴福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嘉善福腾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嘉兴力好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盱眙擁暄实业有限公司等。主要股东沈志明持股比例0.07%,其控股的企业为嘉善江南龟鳖种苗繁育场。主要股东吴学松持股比例0.00023%,与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0.00046%。主要股东沈毅持股比例0.11%,与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0.22%。主要股东徐秋莉持股比例0.05%,与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0.14%。主要股东黄晓持股比例0.01%,与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0.0102%。
(二)股东人数与职工人数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行股东2845户,其中法人股119户,持股比例合计42.15%;社会自然人股2339户,持股比例合计41.23%;职工股387户,持股比例合计16.62%。
截至2022年末,本行在岗正式职工610人,比年初增加18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9.84%。
(三)注册资金变动分立合并事项
2022年末,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9,696,132.00元,比年初增加19,505,704元,原因是本行2021年度分红转增股本3%。年内本行无分立合并事项。
(四)高管变动情况
2022年,董事会、高管层人员无变动情况。职工监事朱琴华于2022年8月8日提出辞职申请,原因为赴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挂职且期限较长,不便于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本行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8次会议,选举万州亮当选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五)薪酬管理情况
2022年,本行薪酬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年度薪酬预算执行。薪酬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考核导向较为清晰,薪酬考核结果也较为合理。一是推进考核理念再强化。通过分层面组织开展考核宣贯、组织考核解读会等方式,强化考核理念。强化重点项目督导,开展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动态考核,强化压力传导;二是推进薪酬考核市场化。建立普惠发展评价体系,强化普惠金融和基础金融考核力度。持续强化效益考核的市场化导向,进一步加强FTP利润考核挂钩力度,同时运用结构参数、产品参数等调节方式强化“做小做散”“控大放小”的战略导向。持续优化薪酬考核结构,通过职级薪档和等级评定等机制,进一步拉开薪酬差距;三是推动薪酬管理数字赋能。推进丰收绩效云平台驻点开发项目,强化运用平台实施薪酬考核,提升考核精细化,至2022年末平台登录16987人次,用户数覆盖率达84.21%。重点推进绩效云平台APP上线,强化绩效APP移动端运用。
为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释放强制补偿机制,本行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风险经理、客户经理、放贷经理岗及金融市场部人员的绩效薪酬执行延期支付方式,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绩效薪酬的50%,中层干部、客户经理、放贷经理岗及金融市场部人员的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绩效薪酬的40%,延付薪酬支付以未出现风险超常损失暴露为前提,延期支付期限为三年。对延付对象在任期内出现应承担的责任及事件的,止付相应未支付部分延期绩效薪酬,甚至可追索扣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2022年度本行无延付薪酬追索及扣回情况。
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经省行核定,结合公司治理要求,2022年全行实际税前薪酬总额17998万元,其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合计471万元。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022年,本行持续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坚持服务为民的理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内部员工知识宣教。按季下发消保工作通报,分析消保投诉原因,提供典型处置案例,供支行一线人员学习;组织“反欺诈 促合规”防范金融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等答题竞赛,加强员工风险防范能力,邀请外部专家对全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全行消保意识和消保投诉处置水平。二是开展消保宣传。严格执行相关防疫措施情况下,制订金融知识宣传月宣传策略,采用线上、线下宣传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质效;为响应人民银行组织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题宣传,向市民讲解“征信修复”反诈知识,并与县人行共同拍摄“征信修复骗局”宣传片,引导公众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为改善信用环境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对于省行信访件,做好经办人、管理者谈话,并调阅信贷资料及佐证资料,确保事件清楚、责任明晰。四是建立县域首个金融系统“共享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与法院深度合作建立县域首个依托金融系统建设的“共享法庭”,通过电脑端“共享法庭”完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的起诉、调解等过程,便捷又高效。2022年度,全行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131件,其中96596热线投诉87件,人行转办投诉7件,银保监转办投诉26件(正式投诉单8件,调解急件18件),县长热线转办投诉11件。
本行紧紧围绕嘉善县“双示范”建设大创新、大开放、大发展格局,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打造做业务最实、离民企最近、与百姓最亲的一流社区银行,业务经营刷新纪录,存、贷款规模突破800亿元,广大客群的基础优势进一步厚植,优质服务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擦亮,干部员工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攀升,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新步伐。被评为浙江省“民企最满意银行”县级机构称号。
紧扣经济脉搏,助力稳住大盘。推出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十项”举措,持续加大普惠小微、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增长30.90%。组建“金融特派员”服务队,累计走访市场主体21918户,支持贷款金额74.25亿元。多措并举做大做强科技金融,开展金融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活动,有效走访对接829户,达成意向合作295户,已通过信贷支持58户、贷款金额2.52亿元。支持科技型企业429户、贷款金额50.50亿元,比年初增加83户、9.03亿元。先行先试探索绿色金融新路,落地全市首笔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业务并在全市农商银行系统推广,成功发放全市首笔“GEP生态价值贷”。
扛起使命担当,发挥标杆作用。推进党建联建,助力守好“红色根脉”,与多个政府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筑党建联建“同心圆”。与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合搭平台向首批十大“善城先锋号”党群共富联合体授信8.5亿元。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提优普惠服务,实现有效服务嘉善94.4%的社保卡用户、100%的农合联会员、100%的农创客授信、100%的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授信、118个村级组织浙农经管系统100%全覆盖。
八、公司治理整体自评价
总体看,通过三年(2020-2022年)的建章立制、完善体系、优化运作,本行法人治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构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与时俱进、抓牢核心,把党的领导更全面“嵌入”公司章程,一方面把“本行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各个环节,持续探索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本行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写入章程条款。另一方面,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核心内涵的内嵌,修订完善党委前置议事清单,细化梳理出45条重大事项,并规范呈报程序、加强纪委监督,严格履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二是抓实信息披露和外部约束协同共进。从规章制度、内部决策、外部约束和配合监管四方面切入,将“治理过程”显性化,有效连接“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年内启动流程银行改造二期项目,优化搭建“6+7”专门委员会的决策基底,董事会、经营层各项决策更加透明、公开、合理。针对2020年公司治理专项现场检查罚点问题,近两年做实做细临时性对外信息披露,利用好门户网站平台,按季披露一般关联交易汇总数据、已质押股权的冻结事项、董事会成员变更及获得任职批复等等,年内各类披露达8次。三是提升股权管理与关联交易合规互促。依法合规开展“两会一层”换届、独立董事遴选、股东股权管理、关联交易治理等,有效防范所有者“越位”和“缺位”、制衡机制“失灵”以及利益输送行为。2020年以来,本行开展3轮常态化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累计发现问题15个并得到有效整改。今年完成股权专项治理自查,督促15位主要股东签署专项治理承诺书,并详细甄别、分析近两年来869笔交易流水,未发现异常情况。进一步规范、细化股东承诺事项,明确股东义务责任,15位主要股东均签订声明类、合规类和尽责类三份承诺书,并在《公司章程》中新增承诺履行行为、违规惩戒措施等条款。
九、其他
2022年,本行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业务和财务状况,在会计年度终了时按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应报送的其他各部门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附件1: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表:
附件2:浙江中瑞唯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pdf
附件3: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4: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网点地址: